現有約定的目的是什麼?
數學。這是因為在許多有關簡單光學的方程式中,比率 N =ƒ/ D (其中 N 是ƒ數,而 D 是晶狀體(或更確切地說是入射光瞳)的直徑彈出,或者使用該比率可簡化表達式或對錶達式的理解。
示例1 :超焦距 H 是理論上使總景深最大化的焦距。對於將焦距ƒ設置為ƒ數字 N 的鏡頭,然後給定一個混亂極限 c 的圓,將超焦距定義為
H =(ƒ²/ Nc )+ƒ
=ƒ∙(ƒ/ Nc + 1)
=ƒ∙( D / c +1)≈ƒ D / c 的原因(因為 D ≫ c )
超焦距公式只是在遠焦距為的情況下計算遠景深的一種特殊情況無窮。描述景深方程的幾何形狀完全通過透鏡光軸的橫截面中的相似直角三角形來描述,而薄透鏡方程則關係到透鏡及其物體的焦距(強度)側和圖像側的焦距。
現在,儘管第一個超焦距方程中存在ƒ²(分母中包含 N )似乎是由於對面積的某種依賴,但實際上這只是一個人工創造,因為簡單的代數替換 N =ƒ/ D 。換句話說,只要光闌直徑 D 遠大於混淆直徑 c 的圓,超焦距就與ƒ和 D都成線性比例,並且與 c 成反比。該公式與通過弧度旋轉直徑 D 的薄透鏡的橫截面所產生的光圈面積無關。
2 :閃光燈的引導編號 GN 是閃光燈到物體的距離 s 與ƒ編號的乘積:
GN = N ∙ s
有趣的是,指南編號概念 源自區域關係(乍一看似乎可以支持您提出問題的前提,但是正如我們將看到的那樣,不需要使用平方因子)。入射到物體上的光量與光源和物體之間的距離的平方成反比(平方反比定律): I ∝ 1 / s ²。
對於給定的物體強度 I ,我們設置相機的曝光設置以正確地曝光物體。因為我們是在談論閃光燈攝影,所以我們假設ISO和快門速度並不是真正可供我們用於曝光控制的自由變量(例如,讓ISO保持固定為100,而快門速度保持為1/200)。剩下的光圈可用於調整以正確曝光物體。
如果距離改變了 k 倍,則光強度下降了 k ²。為了使光度曝光保持相同,我們需要通過增加 k ²的孔徑 area 或將孔徑 k 。因此,對於恆定的曝光,閃光燈對象距離與孔徑的比值必須保持恆定。
指南編號封裝了這種依賴性。因為ƒ數 N 與孔徑直徑成反比,所以恆定的曝光關係現在是乘積,而不是比率: N ∙ s 。重要的是,不必依賴於距離的平方。我們可以只使用 linear 閃光燈到對象的距離和線性光圈直徑。
關於單位和尺寸:請注意, N 是無單位量,定義為兩個距離量度(即,毫米除以毫米)的比率,這些距離被隱式理解為彼此成直角排列。如果 N 是焦距與入瞳面積的比率,則 N 的單位將是長度 -1 sup>,例如“米”或“每毫米”。分母中距離的淨指數對於人類而言,在物理模型中思考和動腦筋是一件特別笨拙的事情。
此外,距離的不平衡比例會將數字固定在單位的選擇上。這種基於面積的ƒ值的任何值都將明確取決於用於焦距的單位的選擇。因此,基於分數英寸焦距的鏡頭的光圈設置將具有與毫米值焦距鏡頭(以及厘米值焦距鏡頭)完全不同的值。
關於基本“品質因數”的標準化一直在發生。我想到的第一件事是相對論物理學。我們一直談論速度是光速的一部分, c ,大約是3 x 10 8 sup> m / s,或大約186,282 mi / s。我們所說的不是絕對值,即每秒米或每秒英里。但是就 c 的分數而言,它要有用得多。
也許更好的比喻是爭論什麼是更好的圓常數,≈6.28 vs.≈3.14 ( Tau Manifesto)。辯論實際上是一場辯論,只要在正確的位置使用正確的2因子就無所謂。一種表示法可能會使您對由方程式描述的幾何或物理有更好的了解,但是最後,數學並沒有改變。只是符號和2的更多或更少的因數。就像光圈直徑與面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