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¹/快門速度=握手焦距規則從何而來?
Arseni Mourzenko
2012-01-12 21:44: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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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公認的經驗法則是快門速度必須等於或大於焦距的倒數。

按原樣,似乎沒有意義

  1. 在24 Mpixels全畫幅相機上,與100 Mpixels全畫幅相機相比,相機運動產生的模糊將更加明顯。

  2. 打算小幅打印的照片在100%時可能會有些許模糊:按比例縮小打印時沒有人會看到它。當進行高質量的大尺寸打印時,即使是很小的模糊也會很明顯。

  3. 圖像穩定(減震)會影響手持拍攝時的模糊。

  4. 裁剪後的圖像與全屏傳感器上的模糊不會是相同的。

  5. ol>

    我想拇指法則首先出現在還沒有數碼單反相機,攝影師正在談論35mm膠片的單反相機。這是使四分之三無關緊要的事實嗎?如果是,那第二點呢?如果不是,那麼該規則的起源是什麼?

這個問題與關於景深的問題有一些共同之處。快門速度規則和自由度公式通常都以絕對值表示,但兩者都取決於“可接受的銳度”的糊狀概念(即您可以容忍多少模糊)。在兩個討論中都出現了您列出的許多相同問題,例如預期的擴大程度。
這是經驗法則,不是用於為每個變量計算最佳手持條件的算法。這是一個很好的最佳實踐。是否適用於所有情況?否。每個相機/鏡頭組合。並不是的。重點是,它是一個很好的心理警報:我最好要小心,因為在當前條件下這是一個相對較低的快門速度。
當然是@cmason:。只是我有一種感覺,今天,這種“規則”在大多數情況下,大多數相機/鏡頭組合上都失敗了,因此,如果有人今天發明了這種規則,它就不會那麼受歡迎。這就是為什麼我要問規則的起源。
這還不夠連貫,無法給出答案,但是我認為有兩個關鍵因素:(a)非常簡單,因此易於表達,即偏向於1 /快門而不是2 /快門或0.5 /快門; (b)它包括一個基於平均手的“晃動”的因素。如果人們更穩定或更草率,規則將有所不同。
在這裡,人們喜歡討厭的民粹主義攝影評論家(我的名字讓我不高興)幾年前做了一系列測試,穩定了下來,並對每種情況下的清晰度要求進行了評論。他得出的結論是,焦距= 1 /快門速度極限是垃圾**,但是**分析他的結果表明,根據他對可接受清晰度的判斷,該規則適用得很好。為什麼他得出結論,否則我不知道。
五 答案:
DetlevCM
2012-01-12 22:29:3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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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確實是膠卷相機的規則。

關於第4點,答案很簡單:

將焦距乘以傳感器的裁剪係數。由於傳感器小於全畫幅傳感器,因此不會覆蓋整個圖像圈,因此會裁切出較小的圖像。

例如,這具有看起來更長的焦距的效果。在佳能相機上,全畫幅的50mm鏡頭的經驗法則為1 / 50s。在佳能裁剪傳感器上,裁剪因子為1.6,則減少到50 * 1.6 = 80,因此建議的快門速度為1 / 80s。 / p>

第3點更加棘手:

我希望您熟悉停止的概念。曝光的兩倍或一半=一站式差異。 IS在站點中進行了描述。例如可以讓您停兩下的IS應該讓您握住鏡頭的時間是沒有IS時的4倍。當然,這需要您保持穩定,因為IS只能做“那麼多”。

要點2:是的,但是無論如何您都不應該瞄準模糊的照片。第一點:是,不是。分辨率更高的傳感器將更清晰地解決模糊問題,但不會更加模糊。更多的像素覆蓋相同的區域,因此,以100%觀看圖像時,儘管模糊是相同的,但您會得到更多模糊的印象。 “其他傳感器”的分辨率太低而無法解決。任何模糊-因為它無法解決。

請記住,即使使用膠片,1 /焦距*指南*也適用於“普通”尺寸的照片。如果您想要大幅放大的清晰打印,則希望以更高的快門速度進行拍攝,以消除相機的移動。這與擁有更高分辨率的傳感器並以100%的觀看率是相同的想法。這與輸出大小有關。
Please Read My Profile
2012-01-13 01:16:5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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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Google圖書進行了一些快速搜索,雖然我無法查明來源,但根據經驗或1970年代初期的一般準則,有很多參考文獻,在此之前我找不到任何文獻。早先有很多創意的參考,即較長的焦距需要更快的快門,但這都是一般性建議。

第一個參考我發現是 from 1972年的《大眾攝影》

可以幫助您確定使用的最慢手持快門速度的規則是:將數字置於鏡頭焦距(以毫米為單位)。例如,對於100毫米鏡頭,超過100的鏡頭為¹⁄₁₀₀(¹⁄₁2₅是設定的最接近速度);使用250毫米鏡頭時,該規則給出¹⁄²₅₀秒。使用此規則作為指導。如果您保持穩定並且相機握持技術不錯,則可以以較低的速度握持。如果您搖搖晃晃,則可能必須以比規則指示更快的速度拍攝。經驗會證明這一點。如有疑問,請盡可能使用三腳架或其他牢固的支撐件並釋放電纜。

一年左右後,我發現了 this

如果您記住以下規則,則可以最小化或完全消除相機的移動:對於手持拍攝,請不要使用比鏡頭焦距慢的快門速度。 35毫米相機上的普通鏡頭是50到55毫米。使用此鏡頭時,將快門設置為¼分之一秒。 ...-Walter Chandoha,如何拍攝貓,狗和其他動物的照片,Crown Publishers,1973

我懷疑這是不是第一次出現不過。大約在同一時間有很多示例,例如 this

一個經驗法則是使用至少與鏡頭焦距一樣高的快門速度:50毫米為60,105毫米為125,200毫米為250,依此類推。但是經驗可能表明您比這條規則假設的要穩定或更不穩定。 — Robert Foothorap和Vickie Golden,獨立攝影:針對初學者,學生和藝術家的35mm技術和設備的有偏見的指南,Simon和Schuster,1975

所以,我不清楚它的確切來源,但這絕對是35mm膠片的主意,而且很顯然,在早期形式中,它被視為通用指南,而不是法律。

+1不過,我有信心,這條規則起源於1972年之前。這是我在1971年開始進行35毫米攝影時記得的第一條規則;父母是在40年代後期完成大部分攝影工作的,並把它教給了我。它的長度可能與35毫米格式差不多。
您說@whuber: 1971嗎?也許您的父母比您意識到的要更加適應當代世界。 :)
Matt Grum
2012-01-12 22:30: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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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焦距規則基於這樣的思想,即細節在膠片平面上的散佈程度與焦距成正比(當焦距加倍,模糊加倍時,任何相機運動都會得到有效放大),並與快門時間成正比(當快門打開的時間被限制時,由於在曝光期間發生了兩倍的相機運動,因此模糊程度加倍了)。將快門速度設置為焦距的倒數(一倍以上)會導致兩種效果在理論上抵消,從而產生恆定的模糊量。

現在,像景深公式一樣,這配方取決於最終產量保持不變。當以100%觀看圖像時,規則會下降,因為運動模糊的外觀取決於像素大小,而不僅取決於傳感器上模糊的絕對大小(如果模糊距離小於像素,則模糊不可見)

IMO應該以相同的最終輸出大小對所有內容進行比較,因此像素密度問題並不是那麼重要,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如果盲目地應用該規則,您可能無法從多餘的像素中獲得任何好處,但是與像素密度較低的相機相比,您不會失去畫質。

Michael C
2017-05-11 23:24:2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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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答案中有很多很好的信息,我們在這裡不再贅述,但是並未明確提及要提示的重要事項:來自電影時代是基於這樣的假設,即圖像的打印尺寸不超過8x10英寸,並且視力為20/20的人從大約10-12英寸的距離觀看。

如果在大型監視器上查看高分辨率數字圖像時,如果擔心可感知的模糊,則受放大影響的這些經驗法則的 all 全部移出窗口。這將包括基於8x10假設的任何景深計算,以及對運動模糊對照片的影響的任何預期。

為什麼? 因為當您進一步放大圖像時,還會放大該圖像中的模糊。當以相同的顯示尺寸查看來自傳感器的結果時,這也適用於不同的傳感器尺寸。 APS-C傳感器的圖像必須比全畫幅相機的圖像或36x24mm 135底片負片放大1.5-1.6倍。要以相同的尺寸觀看,必須將µ4 / 3照相機中的圖像放大到35mm照相機中圖像的2倍。

如果正在以100%觀看24MP圖像(圖像中的一個像素) =顯示器上的一個RGB像素組)在一台23英寸高清(1920x1080)顯示器上,那是在看相當於60x40英寸打印件的一部分!當然,有關​​快門速度/相機運動和DoF計算的經驗法則在這種情況下,低得多的放大倍率是不正確的。

coneslayer
2012-01-12 22:20: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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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快門速度規則旨在用作指導原則或經驗法則,不應視為完美精確的數字。同樣,從“尖銳”到“不尖銳”的過渡也不是絕對和突然的。隨著您進入更長的曝光時間,清晰度將逐漸降低。另外,不同年齡的人在不同的時間拿著不同的相機和鏡頭,疲勞程度和強度也不同,他們保持相機穩定的能力也會有所不同。

該規則的目的是賦予您的圖像“可以清晰”。這並不意味著完全清晰。在1 / FL快門速度下拍攝的照片在一定程度上幾乎可以肯定比在三腳架上拍攝的照片或在更快快門速度下的照片要清晰。

您肯定是正確的該規則早於數碼攝影。我小時候就從父親那裡學到的。產生完美清晰的圖像。但是您需要非常謹慎的技術來產生足夠清晰的圖像,以顯示10 Mp和24 Mp之間的差異。以1 / FL手持拍攝不是“謹慎的技巧”。我的期望是,在1 / FL時,由於任一傳感器上超過1個像素的抖動都會造成模糊。

  • 的確如此,您可以忍受打印較小的照片時清晰度較低。如果我不得不猜測,我會期望憑經驗將“可接受的銳度”目標對準8x10之類的東西。但是,這又是一個“可以接受的尖銳”,這是一個模糊的概念,並且與“完全尖銳”不符。
  • 這是絕對正確的,當然是圖像穩定的全部原因。通常,製造商會要求一定數量的停頓來改善手持性。因此,如果經驗法則(或您的經驗)告訴您,您可以在1/250秒的時間內以一定的銳度進行一定的拍攝而沒有穩定感,而您的穩定感系統應該可以提供3步改善,那麼您應該期望在1/30秒的曝光和穩定功能下獲得類似的質量。
  • 是的,假設您將照片放大到與全屏相同的程度,這是正確的。因此,我經常看到建議根據經驗法則使用“ 35mm等效焦距”,而不是實際焦距。
  • ol>

    總的來說,最好是考慮到您天生的穩定能力,齒輪的人體工程學原理以及其穩定的有效性,您將學習如何良好地握持設備。經驗法則(對穩定性和傳感器尺寸進行了調整)是一個很好的起點,但這僅僅是一個起點。而且,如果您需要絕對的清晰度,則可以比規則所說的至少快兩個檔次,或者使用三腳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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