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Lightroom中處理RAW文件後,我經常導出JPG以供他人使用或在線發布。我在\ Export頂級目錄下的目錄結構中創建這些文件。我試圖確定是否將這些文件添加到Lightroom目錄中(或者為導出的文件創建單獨的目錄)是否是一種好習慣。
我有點猶豫,無法將它們添加到我的主目錄中目錄,因為我不知道需要對其進行更改,因此我總是可以從原始文件(以及存儲在目錄中用於RAW文件的非破壞性mod)重新創建它們。
另一方面,將所有輸出文件都放在目錄中可能很方便,以便可以快速輕鬆地對其進行搜索/排序。
(一個相關的問題可能是:我是否應該保留導出的文件一次他們已經交付/發送/發布了?)
我意識到有很多論點需要提出,而且可能沒有“正確”的答案,所以這可能太主觀了,但是我認為論點本身對其他人是有效和有用的。每個人的“正確”答案可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