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看到人們在談論鏡頭的焦距,卻沒有說鏡架有多大。有沒有一種更明智的方法來談論鏡頭“變焦”了多少?是一個常見問題)
我一直看到人們在談論鏡頭的焦距,卻沒有說鏡架有多大。有沒有一種更明智的方法來談論鏡頭“變焦”了多少?是一個常見問題)
焦距是焦距。視野是視野。不幸的是,有時將它們混為一談,而前者意味著後者。
簡單地說,取決於相機傳感器大小的相機機身的視場決定了鏡頭在機身上的有效焦距。如今,照相機具有各種傳感器尺寸和主體深度,並因此具有各種視野。如果僅採用佳能,則它們的數碼單反相機有三種傳感器尺寸:全畫幅35mm(1倍裁剪),APS-H 28mm 1.3倍裁剪和APS-C 22mm 1.6倍裁剪。
何時對於鏡頭,單個鏡頭可能可以在多個相機機身上使用。同樣,以佳能為例,他們的大部分鏡頭都是EF卡口。單個EF卡口鏡頭,例如24-70mm焦距L系列鏡頭,支持佳能的所有三種DSLR傳感器尺寸(並因此支持所有三個視野。)一個人可能會為他們的第一款Rebel系列550D購買24-70mm鏡頭機身,後來又升級為全畫幅5DMkII機身。當購買價格昂貴的鏡頭時,其使用壽命非常非常長,因此相機機身的視野並不是真正的因素。
鏡頭本身的焦距確實是關鍵因素,只要您知道適合您的傳感器的倍數,就可以計算可能用於其上的每個物體的有效焦距,並且它對那個身體的用處。這個小事實對於我最近購買的鏡頭之一很有用。我有佳能Rebel XSi(450D),並且我需要24-70範圍的東西。由於我知道我的裁切因子(或焦距倍數)是1.6倍,因此很容易計算出16-35mm L實際上是25-56mm鏡頭,通常就可以了。我也知道,當我在不久的將來升級到5DMkII(或III)時,這款鏡頭將表現為非常漂亮的超廣角至16-35mm廣角變焦鏡頭,非常適合風景攝影。
如果在視野範圍內對鏡頭進行評級,那麼當將鏡頭用於具有不同傳感器尺寸的不同物體上時,做出像有效焦距這樣的簡單確定將相當令人困惑。鏡頭是鏡頭,應該在焦距上進行評級。相機機身是相機機身,由於傳感器提供的視場,應該有一種簡單的方法來確定其焦距倍數。在大多數情況下,相機具有已知的倍增器;如果沒有,則可以輕鬆收集信息(佳能具有1倍,1.3倍和1.6倍,尼康具有1倍和1.52倍,依此類推。)
摘錄自 wikipedia關於焦距的文章:
鏡頭的焦距決定了成像遠處物體的放大倍率。鏡頭的焦距等於像平面與針孔之間的距離,該針孔成像與該鏡頭尺寸相同的遠處小物體。
因此,鏡頭的焦距是一種光學特性-連接到其他相機時不會改變。但是,攝影師習慣了將焦距數字附加到35mm膠片SLR時的含義-這等效於全畫幅數碼單反相機。可以在35mm傳感器上產生相同視場的鏡頭的長度。 (但是,它不會是完全相同的圖像。)
對於使用其他什麼功能,我沒有任何特別的建議。我覺得我自己也不太困惑。您可以使用視角(以度為單位)。但是,還必須指定傳感器,並且在裁剪後的傳感器主體上使用了很多定焦鏡頭,因此沒有太大意義。
編輯:剛剛找到的本文,該文章主張將後綴“ e”用於“ 35mm等效”。因此,對於APS-C相機,您可能會說“這是60毫米(96e)鏡頭”,它簡潔明了,節省了心算。當不清楚使用哪種傳感器時,最好只選擇焦距。
我很喜歡這個想法。
理論上,您可能應該談論視角-但幾乎沒有人知道。大多數人習慣於在35mm相機上根據焦距X進行思考,因此通常表示“有效焦距”之類的東西。
當您仔細觀察時,會發現仍然是無法考慮的差異。例如,景深完全取決於光圈和與主體的距離。這就是為什麼有人說全畫幅相機提供的景深小於裁剪相機的景深的原因。從技術上講,這不是真的-如果我將85mm鏡頭安裝(例如)安裝在全畫幅相機上,然後安裝在APS-C相機上,並以相同的光圈和與被攝物體的距離拍攝,則兩者都將準確顯示相同的景深-但考慮到裁剪相機的視野較窄,使用相同的鏡頭,您將離被攝體更遠,以(大致)獲得相同的視野,並且距主題會增加您的景深。
完全取決於他們的問題。如果他們談論的是在某些情況下使用什麼鏡頭,我相信我們應該鼓勵使用有效的焦距,因為就我個人而言,我不記住視野或視角數。
何時在談論鏡頭的評論和比較時,除非專門談論其應用和特定類型的環境,否則不必提及有效的焦距。
我堅持的做法通常是同時提及兩者。
如果您有藍色和黃色油漆,並且將兩者混合使用,則會得到綠色油漆。談論藍色的“綠色電位”或黃色的“綠色電位”是完全沒有用的,直到您知道實際上是哪種藍色和哪種黃色。